13541805677

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

分类:计算机/互联网 时间:2024-09-02 20:07 浏览:245
概述
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〔2023〕13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国务院决定,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二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
内容

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


国发〔2023〕13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


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有关规定,国务院决定,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

一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



二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



三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。其中,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;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。




四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,按照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


五、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


国务院


2023年8月28日


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来源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?__biz=MzA4MDA0MzcwMA==&mid=2652652309&idx=1&sn=9ffb8b4b5469f94f2da76003638dae97&scene=0


评论
联系客服
购买源码 源码咨询 订制开发 联系客服
13541805677
手机版

扫一扫进手机版
返回顶部